
|
一、申請資格 |
-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本國人民。
- 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,須為民國90年9月1日以後至民國100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。
- 即將或現正就讀114學年度之高中職、大專院校或進修學校大學部學生,不包含研究生、學分班。
- 需提供學校老師、諮商師、社工師等專業人員之推薦函。
- 同一年度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。
- 曾通過本計畫且獲得補助金者不得重複申請。
|
二、申請方法 |
- 於114年6月30日前至逆風教育助學網站辦理個人申請帳號,填寫【線上申請書】並上傳【夢想實踐計畫書】、【自傳及附件資料】、【推薦函】,即完成全部報名程序。
- 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。
- 報名申請說明會:想知道如何撰寫計畫書或有任何問題,歡迎參加【報名申請說明會:點此報名】。
- 若有申請或接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的補助計畫或培力課程,不會影響本計畫申請資格,請如實於申請表單中填寫您現階段的補助狀況(含金額),如果刻意隱蔽情事且經查證屬實,將取消計畫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教育資助金。
- 請於申請期限內繳交以下文件以完成報名:
|
項 目 |
繳交方式 |
說 明 |
必 繳 項 目 |
1.線上申請書(請點選) |
直接於線上填寫 |
|
2.夢想實踐計畫書(格式下載) |
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(若線上操作有困難者,可將檔案印出紙本填寫後掛號郵寄至台少盟。) 地址:234023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58號 |
夢想實踐計畫執行時間為114年9月1日至115年1月15日,未能於期間內完成之計畫內容,請務必予以修正。 |
3.自傳及附件資料(格式下載) |
- 自傳
- 附件資料:身分證、學生證、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之掃描檔。
若您屬於升學或轉學之過度階段,暫無學生證依舊可以申請。
- 如學員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證明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正本掃描檔。
|
4.推薦函(格式下載) |
請印出第二頁紙本由推薦人親筆簽章,再掃描上傳。 (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與推薦人聯繫)
|
加 分 項 目 |
5.20小時服務學習證明(非必繳文件) |
|
|
三、夢想實踐計畫說明 |
逆風教育助學計畫目標為提供教育資助金減輕學生經濟壓力,並勇於實現自我和追求夢想,因此若計畫成果未如預期,主辦單位仍會依實際執行成果予以補助。
- 夢想實踐計畫類別區分為:藝術人文類(含音樂、設計、攝影等等)、運動競技類(含各運動項目、舞蹈、各項競賽)、證照考試類、公共參與類及其他類,共五類,並以「自我實現」或「升學就業」為夢想動機。
- 夢想計畫內容須考量可執行性且於半年內有具體成果為主,若計畫目標超過半年期間,請務必進行計畫內容調整。
- 夢想計畫執行及成果資料將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使用,以下為各類型舉例:
- 藝術人文:文字、影音、圖像、作品光碟、作品集。
- 運動競賽:參賽證明、參賽成績、競賽影音光碟。
- 證照考試:考試證明文件(報名文件、准考證)、成績證明(成績單或證書影本)、學習筆記。
- 公共參與:參與證明、活動照片、影片。
- 其他:可呈現夢想執行之證明文件資料。
|
四、教育資助金補助規定 |
- 教育資助金補助金額範圍,依「夢想計畫類型」和「教育階段」劃分,詳細規定說明如下:
- 證照考試:考取證照、學習語言類之夢想計畫,最高資助金上限為壹萬伍仟元整(含國內技術士檢定、國內金融控管檢定、TOEIC和JLPT等語文認證),具備國際性之專業性證照不在此限,需附上國際專業認證機構之證明資料與考照費用列表。
- 藝術人文:含音樂、設計、攝影等等,或學習藝術相關才能之夢項計畫,最高資助金上限為貳萬元整。
- 除了證照考試和藝術人文以外之夢想計畫,補助金額上限以目前教育階段區分:大專院校教育資助金最高伍萬元整、高中職教育資助金最高參萬元整。
- 主辦單位得視夢想計畫內容提供額外特殊補助。
- 單一推薦團體/學校教育資助金規定:為使資源公平分配,單一推薦團體/學校,補助學員人數最多以5名為原則。
- 計畫執行時需把使用在夢想計畫的單據(發票、收據)留存,於期末繳交進行核銷審查,且夢想計畫預算及其他生活所需各需至少占總預算30%,非用於計畫期間的生活支出或夢想計畫支出請勿編列至預算表。
- 正式獲得資助金之學員,需於計畫公告名單兩週內檢附以下兩項文件至台少盟,以利進行撥款作業。
- 台少盟費用簽收單,需為親筆簽名的紙本正本文件,將於審查通過後提供繳交方式。
-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(114年9月)在學證明:可從「學雜費繳費單、校方開立證明文件、學生證影本」當中擇一繳交。
- 教育資助金撥付方式
- 資助金分二期撥付,第一期款為核定金額的50%,於9月至10月撥付;第二期款於次年2月至3月收齊學員之成果報告書、相關作品及核銷資料後依審查結果撥付(最高為核定金額的50%全額撥付)。
|
五、審核辦法 |
- 主辦單位將遴聘社會公正人士組成「教育助學計畫審查委員會」,依申請者之經濟需求、夢想實踐計畫與相關書面資料之計畫完整性、可執行性(含預算)、公益回饋性、創新性,審議補助資格與金額,實際補助金額請以最終審查結果通知為準。
- 提交之申請文件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且需能充分呈現個人的思考、熱情與投入程度。若經審查發現文件明顯由人工智慧(AI)工具產出或過度仰賴此類工具,主辦單位可能會無法判斷申請者的真實動機與用心程度,進而影響補助金額或資格。
- 審查期間如需進行線上面談,請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辦理。
- 獲得資助金之學員將依個資法規定隱匿部分個人資訊後,公布於逆風教育助學計畫官網,並以e-mail通知。
|
六、計畫執行期間配合規定 |
- 審核通過名單公布後將辦理計畫核銷說明會,請務必參加以了解經費核銷流程和如何繳交相關資料,避免補助權益受損進而影響資助金撥付。
- 正式獲得資助金之學員,至少必須參加一場由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學習課程,無故缺席或失聯者將扣除核定總金額30%的資助金,辦理時間、地點、內容等資訊將於確定後以e-mail通知學員。
- 外縣市學員參與主辦方要求活動之交通費補助標準如下,若有特殊情形以主辦單位認定為主:
- 大眾交通工具補助金額:單趟最高為高鐵票價,若不足則實支實付。交通方式為高鐵、火車、公車、捷運、客運皆可申請,但不含計程車。
- 來回皆可申請,於活動結束一週內,將票根正本掛號郵寄至台少盟,或平信寄出遺失票根恕不補助。
- 交通往返限學員戶籍地、居住地。
- 搭乘日期可為活動前1天至後1天期間。
- 學員在計畫參與過程中,如有放棄學籍、中途退出、無故失聯、無故不參加學習課程、缺繳報告與核銷資料之情事,將視情況取消資格並追回已核撥之款項。
- 對相關規定與申請方式如有疑問,請電洽台少盟(02)2926-6177 分機16 王專員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