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少年剛進社會,總會遇到適應上的問題,不論是勞動權益與薪資問題,或者人際關係互動問題,都有滿腹的疑問不知道該問誰。現在,逆風少年大步走推出線上諮詢QA平台,提供相關資訊;若您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信詢問,我們會找到最合適的答案,並一併收錄在「職場大小事」囉!Email: youthrights.tw@gmail.com
Q. 我在公司工作已經兩個月了,四月遇到國定假日主管說要扣薪資一天,我請假一天主管也說要扣薪資,這樣到底對嗎?國定假日不是規定放假的,為何要扣我薪資?
A.

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中針對勞工的休假有基本的規定,而一般勞工的請假規定必須依循勞工請假規則中的規範。如果你是全職工作者的話,國定假日放假是不用扣薪的,而且若國定假日上班的話就應視為加班了。但如果是私人事假的話,則老闆是可以不給薪的唷!


Q. 請問我在某餐廳打工一天四小時,公司是每個月十號發薪資,但我隔月拿到薪水只有一半,問同事為何老闆只給我一半,同事說老闆覺得我工作不認真,請問這樣任意減薪我該怎麼辦?
A.

首先,薪資給付的標準要依據勞動契約上明訂的金額,若要減薪,都一定要經過勞雇雙方的同意才可以變動唷。所以,若老闆只給你約定薪水的一半是違法的!遇到這樣的狀況,你可以和老闆溝通並爭取,若老闆堅持自己違法的行為,請你和所在地的勞工業務單位聯絡,請他們介入協助處理。


Q. 我下禮拜要面試,是一家服飾店的店員,請問我要先準備什麼?
A.

首先記得要自備一份履歷表及自傳,即使你已經寄給公司,有些老闆不一定會列印出來。在穿著上記得穿著打扮要整齊,並且要適合自己的年紀。男生不要穿運動褲及T恤,女生也不要穿的太過休閒與暴露。切記最好能提早10分鐘先到附近看看環境,如果是騎車的話,因為會戴安全帽,所以記得要花個2分鐘梳理一下髮型;之後提前報到穩定情緒並接受面試囉。


Q. 今天上班第一天,老闆要我簽屬勞動契約?那是什麼?我一定要簽屬嗎?
A.

是的!勞動契約指的是勞資雙方以口頭或是書面的方式,就雙方的權利義務有關事項加以約定。但為避免勞資雙方僅以口頭約定易造成爭議,宜以書面明確訂定。若勞工權益有所變更,雇主應詳細告知兩者之差異,並取得勞工書面之同意。

勞工於簽定任何契約時,都要審慎閱讀契約內容,包括勞動條件不能約定低於勞基法之標準,以及有無約定一定服務年限之懲罰性之違約賠償等,以免日後產生爭議。

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的規定,「勞動契約」的規定約定事項,可以包括:

一、 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。

二、 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、休息時間、休假、例假、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有關事項。

三、 工資之議定、調整、計算、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。

四、 有關勞動契約之訂定、終止及退休有關事項。

五、 資遣費、退休金及其他津貼、獎金有關事項。

六、 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、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。

七、 安全衛生有關事項。

八、 勞工教育、訓練有關事項。

九、 福利有關事項。

十、 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有關事項。

十一、    應遵守之紀律有關事項。

十二、    獎懲有關事項。

十三、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


Q. 假如我今天加班的話!加班費算不算工資呢?
A.

當然算!加班費是工作所獲得的報酬,含有薪金、獎金、津貼及其他名義之經常性給與,由勞資雙方共同議定,但是全職的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(21,009),而從事部分工時者,時薪則不低於133元。(2017/1/1起實施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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